第五是“死”。俗话说:“致之死地而后生”,“死”这一招是险招,但也是狠招,“疗效”显著。当然,“死”招并不是要妓女真死,毕竟,每个人只有一条命,大意不得。这就譬如空城计,“死”招不可多用,须用在刀刃上,即在前四招不再灵验的时候方才“老将出马”。当嫖客心生动摇,思乡欲走之时,妓女要大胆地向嫖客哭诉:“我生是你家妻,死是你家鬼,我是定要嫁你的。你若不娶我,我死也死在你身上。”以夫妻之情来打动他。此为“死”招之一;如果嫖客家中有妻有妾,妓女明知嫖客不能娶自己,则退而求其次:“即便我不能嫁你,但谁又像我们恩爱如此?我虽接了多年客,那个象你这般温存。知疼着热。你既不能娶我,我和你双双同死,做一对同命鸳鸯,也强似活分离在世上。”妓女以情动人,以死感人,正所谓“在世不能结同心,死后愿为连理树”,如此至情刚烈女子,又有哪个嫖客不深受感动呢?
第六是“嫁”。这并不是说妓女从良,嫁给嫖客,而是骗钱的最后一招,以温存的谎言将嫖客最后一点本钱掏出。俗话说:“嫖客不言娶,有何趣味?姐儿不言嫁,有甚温存?”嫖客与妓女之间的谈婚论嫁,说到底,只不过是糊弄嫖客的小伎俩。普通人恋爱到一定阶段,就会谈婚论嫁,妓女与嫖客也不例外啊。但赎身的代价不菲,一般的嫖客不敢奢望,所以妓女须给嫖客留下一点针缝般的希望。这时,妓女会向嫖客承诺道:“我原来是三百两银子卖身于青楼,现在替他接了几年客,也赚了不少,如今只欠他一百两银子左右,并不是一个大数目吧。”一百两银子左右,确是一个合适的数目。数目太高,会吓走嫖客,根本就不会存赎身的念头;而如果出价太低,嫖客不费吹灰之力便可赎身,那又并非妓女所愿。而一百两银子,不致于让嫖客望而却步,也不可能唾手可得,须得他费一番周折才能如愿。而在这一番周折中,妓女为了稳住嫖客,须“终日议嫁,说盟说义,说情说誓”,让他放松警惕,沉醉温柔乡中,只到他将口袋里的最后一文钱用尽了事。而一旦银子用完了,识趣一点的嫖客便不用你辞他,自然灰溜溜地一走了之。
但如果碰上不识趣的嫖客呢?他死皮涎脸地呆在妓女房里,赖着不走,所谓“请神容易送神难”是也。为了打发嫖客出门,骗得他动,妓女便会使上第七招——“走”。如果说前面的五招是为了留客,好多赚点银子,那“走”这一招便是为了将两手空空的嫖客骗走了事,可谓兵法中的“拖刀计”。但这一招有个前提条件,即妓女与鸨母要一条心,方才有效。操作办法是:妓女与嫖客约定一起私奔,约定某月某日某时在某处或某码头会合,让嫖客在那里傻等。妓女却暗地里通知老鸨,派人埋伏在暗处,一旦妓女与嫖客见面,众人便一拥而上,将嫖客妓女双双拿住,指责嫖客“拐骗未婚少女”,要将二人送官法办。这时的嫖客只怕早已吓得魂飞魄散,哪里还有胆量与他们理论,只好自认晦气,仰天长叹有缘无份,“挥手自兹去,从此天涯孤旅”罢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