司法进佛门
当法警将圆通押入法庭时,旁听席上的上百名信众全体起立齐呼:“阿弥陀佛,冤枉啊!”
查办之初,圆通案给娄底市各司法机关出了个难题。“我们上网去找类似的案例,发现根本没有。”娄星区法院的人士介绍说,当时,不仅法院,公检法各家都在“反复琢磨”。
据娄星区公安分局的办案民警介绍,相比正规的企业,天籁寺的账目非常不规范,为了侦查圆通的经济问题,办案机关不得不请了专门的会计事务所,对天籁寺进行财务审计。
司法机关讨论得比较多的是“圆通的身份到底是什么”,以及“寺庙到底算什么性质的机构(不是企业,也不是国家机关)”。最终,法院将圆通认定为“非国有单位工作人员”,因刑法关于挪用资金和职务侵占犯罪中的表述是“公司、企业或者其他单位”,寺庙由此被归为“其他单位”。
圆通在法庭上曾为自己的经济犯罪予以辩解,称“天下佛门是一家”,其投资其它寺庙的行为,是佛门的“内部调节”。但法院认为,其挪用资金,目的是为了搞旅游开发,牟取经济利益,所占股份也是归其个人所有,显然已构成挪用资金罪。
关于圆通是否构成重婚,也曾引发争议。庭审中,圆通的辩护律师认为:圆通法师是和尚,按照佛家戒律是不允许结婚的,其登记时民政部门审查不严,所颁发的结婚证也应属无效,因此圆通不构成重婚罪。
法院判决对此予以了驳斥,认为圆通结婚系“在宗教信仰和世俗生活之间自由选择的结果,应尊重其选择”,其婚姻仍然受法律保护,但圆通结婚之后,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,破坏了我国的婚姻制度,故处以重婚罪。
至于其前一次与杨某结婚是否违反佛门戒律,法院认为,如果佛教界认为圆通违反戒律,可对其依照宗教规定予以处理,但民政部门的结婚登记仍然有效。
除了法律上的争议,审判圆通,法院还面临着来自宗教信徒方面的压力。据参与旁听的人士透露,2010年7月,圆通案第一次开庭时,庭内来了上百名圆通的信众,当法警将圆通押入法庭时,旁听席上的信众全体起立,并齐呼:“阿弥陀佛,冤枉啊!”
不过,湖南佛教界对司法机关查办圆通表示了支持。圆通案发之初,湖南省佛教协会即派人赴天籁寺,宣布没收圆通的戒牒,并开除其僧籍。圆通案宣判之后,娄底佛教信徒们也平静地接受了这一结果。娄星区法院的人士说,通过法庭审理,尤其是对圆通重婚罪的审理,让信徒们“终于对圆通有所了解”。
“宗教的归宗教,世俗的归世俗,这只是一种理想状态。”娄星区法院一位法官告诉南方周末记者,佛门的清净有赖于佛教界的自治和自我净化,本案司法机关介入,实属无奈之举。
“依法不依人”
300元以上开支需3个人共同签字,5000元以上开支需开会研讨,两位会计师信徒义务负责寺内财务。
圆通被捕,一度让天籁寺陷入举步维艰的境地:受巨额债务困扰,债主经常到寺庙吵闹要债,僧众人心惶惶;寺庙多项已经启动的工程,难以为继,变为烂尾楼;寺庙香火受到丑闻影响,一落千丈。
此案为娄底佛教界提供了一次刮骨疗毒的契机。娄底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将天籁寺由娄星区管辖收为市局直管,并从娄底当地另一寺庙迎来一位法师住持天籁寺,但终因寺内问题复杂,这位出家人深感难以应付,待了几个月后黯然离去。
2010年6月,天籁寺从厦门的南普陀寺迎来了新住持达源法师,并为其举行了盛大的晋院仪式。为了恢复此前香火旺盛的景象,达源法师宣布取消天籁寺的门票,并邀集高僧,在天籁寺举办了娄底历史上的首次大型水陆法会,为娄底人民祈福。
达源法师接掌天籁寺后,该寺每天凌晨4点敲钟鼓,召集僧人起床早课。一系列规章制度亦得以完善,包括该寺史上最严格的财务制度:300元以上开支需3个人共同签字,5000元以上开支需开会研讨。
为防止圆通案重演,天籁寺还从信徒中寻找了两位有专业资质的会计师义工,负责寺内财务,每个季度,还会将寺院的财务报表送宗教管理部门审核。
“以前出家人主要靠自洁,很多制度其实国家宗教局早就有,并要求寺庙执行,但有的地方没有做到。”达源法师说,他到来两年之后,寺内的情况总算是有所好转,已经偿还了部分债务,并把原来烂尾的工程续建,还在娄底当地政府的支持下,把进山的道路修葺一新。
在娄底市民族宗教事务局一份内部报告中,有这样的反思:“加强包括天籁寺在内的全市所有寺庙堂点的监管力度,汲取教训,举一反三,杜绝此类事件的发生”。
“我相信,再过两年,天籁寺会完全不一样。”达源法师说,媒体和网络关于天籁寺以往事件的报道,未必是坏事,圆通的案例也许早已被佛祖所预见,“佛祖早就说过,会有魔子魔孙穿着僧人的衣服,化身为出家人,去破坏佛法。”
按照佛祖释迦牟尼对弟子的教导,群魔乱舞的时代,要辨别邪正以“破魔”,标准有“四依”,其中第一条是“依法不依人”——依照的是佛法的原意,而非讲法人的名声与地位。